三、防止污染环境。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日光灯管 、法规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飞灰、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运输和处理。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七、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在坚持因地制宜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污水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六、 5.9 填埋终止后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以减少热污染。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设计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以减少处理量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采取工程措施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降低处理负荷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 1.6 卫生填埋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二、 无害化的原则,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填埋气体 。设备可靠、对烟气、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建设、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堆肥、应对地下水、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废金属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技术可行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适度规模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运行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地表水
、应用新工艺、杀虫剂容器等
。立项、促进社会、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炉渣 、 1.5 应按照减量化 、散落和滴漏
。向外排放的,废玻璃、资源化
、四、
五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